明,張弼《草書詩卷》,
灑金箋紙本,縱29.5釐米,橫589釐米。
北京故宮博物院藏。
此書是張弼自作詩7首,分五言詩和七言詩及短文5則,書於明成化十六年(1480年)庚子六月,作者時年56歲,是其晚年作品。
當時在書壇上已經改變了明初那種工整平穩、圓潤婉媚、細勁流暢的“台閣體”規範,追求的是奔放自由的書風。
張弼是當時典型的書家代表,書風受懷素狂草放縱的影響極大,從本幅作品中可見一斑。作品用筆奇崛,線條流暢,牽絲帶筆處揮灑自如,使轉生動活潑,氣勢貫通,變化豐富,反映了張弼草書的典型面貌。
張弼是當時典型的書家代表,書風受懷素狂草放縱的影響極大,從本幅作品中可見一斑。作品用筆奇崛,線條流暢,牽絲帶筆處揮灑自如,使轉生動活潑,氣勢貫通,變化豐富,反映了張弼草書的典型面貌。
草書簡介
草書是按一定規律將字的點劃連寫,結構簡省,偏旁假借,並不是隨心所欲的亂寫,它的藝術欣賞價值超過實用價值。一般分章草和今單兩種,章草是隸書簡易急就快寫的書體。字字獨立不連寫,筆劃帶有隸書的筆意。
草書是按一定規律將字的點劃連寫,結構簡省,偏旁假借,並不是隨心所欲的亂寫,它的藝術欣賞價值超過實用價值。一般分章草和今單兩種,章草是隸書簡易急就快寫的書體。字字獨立不連寫,筆劃帶有隸書的筆意。